被家暴的婦女:當所愛的人離開時會感到極大的寂寞與恐慌,但當她不敢離開又加強了丈夫對她的虐待。被虐待者所在的兩種綑綁中「沒有他活不下去,有他也活不下去」。先要有內在的相連感,才能設立界限。沒有相連,界限發生不了作用。
我們先要成為別人的一部分,才能與人分離。依附感給我們分離的安全感和力量,可以與人分離而不孤單,而設立界限並不表示不愛對方。
界限發展不好會產生兩種極端。有些人的界限不清楚,是因為他們不被允許擁有自己感覺、思想、和行為,因此他們也不擁有自我。另一些人在感覺、思想、和行為的限制太少,他們會以為自己是唯一重要的。這兩種人以後會成為過分負責和過分不負責的人。
想控制別人的生命,不讓他們分離,是很嚴重的關係毀壞者。這是造成親子關係有掙扎,友誼、婚姻破裂、工作衝突、與神掙扎的原因。說愛一個人很容易,卻很難容讓對方有自由。當別人不照我們的意思去行,我們就「逮到他把他殺了」。我們繃臉,憤怒地哭叫,發出令人有罪惡感的訊息,並企圖控制別人。這種行為扼殺愛。
許多有控制欲的人,以為用他們的生氣或悲傷,可以達到控制的目的,但他們往往半途就被卡住了。這種伎倆對沒有界限的人最管用。而這更加強了控制者的不成熟。我們永遠需要敏銳於別人的感覺,但我們不可為他們的感覺決負責。如果對方夠成熟,他會處理自己的不滿,為此情緒負責。如果對方不夠成熟,他會怪我們使他失望。但失望和怪罪都是他得負責解決的事。沒有人能得到他所有想要的。
案例:
吉姆來尋求治療是因為做不完家裡的事。他說:「我不負責任,所以我太太對我很不滿。我什麼都完成不了。」
心理諮詢師:「什麼完成不了?」
吉姆:「珍要我整理院子,種花,修陽台,改裝廚房,帶孩子看電影,賺更多錢,計畫家庭崇拜,等等。如果我不答應,珍會生氣,說我不愛他。」
心理諮詢師:「看來要讓珍高興,她得有三四個丈夫,而你只是一個人。如果我是你,我會給她一個選擇,我會說甜心,我愛你,我會為使妳高興而努力,這個月我一共有十小時的時間你要我怎麼用?」
其實吉姆的行為已經說不了。問題不是他不負責;問題是他說謊。他說好而實際是不好。
越界的產生,使一個人要對另一個人的感覺或快樂負責,這人就不得自由,結果就不能愛另一個人。因為罪惡感而有的屈從不是愛;是奴隸。聖經清楚指出,我們對別人負責,而非為別人負責。這兩者有很大的不同。
如果我們為自己的感覺負責,我們可以用這感覺使關係更好。如果我們覺得得罪我們的人,要為我們的怒氣負責,我們就有麻煩了。我們會停留在怒氣中,直到對方做得更好,而這通常需要很長的時間。我們如果理解怒氣是我們自己的問題,我們就可以為此負責。我們可以開始解決問題。耶穌告訴我們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,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」(太18:15)。處理感覺的責任都在那個有情緒的人身上。如果我們生氣,就去處理:1)面對得罪我們的人,指出錯誤,然後饒恕,或2)放下我們自已的期望,那是造成生氣的原因,然後清楚地與對方溝通,我們就不會再控制別人。
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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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白的母親對他很溺愛,使得他以為「我是特別的,應該有特殊待遇。」當他開始工作,他發現他的上司並不採取同樣的態度。上司的態度是「我付錢給誰,誰就得工作。」羅白的妻子使問題更嚴重,她使羅白以為自己是對的,直到債主上門。羅白需要明白,問題是出在他的態度,而非工作中的渾蛋。他要為自己錯誤的工作態度負責,他妻子也需要知道她使他有錯誤的看法。漸漸地,他改變看法,與人相處更好,工作也可持久。如果他不為自己的態度負責,他可能一直無法改變,頻頻換工作。
「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」(太7: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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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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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果律說,人若不工作,就不可吃飯。但若有人給他吃,因果律就不成立了。他們失去因果律的保護,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一定的後果。他們變得無力,必須倚賴供應者,或遮蓋他們的人。有些孩子被教導愛做什麼都可以,如果出了麻煩,有人會解決。他們以為成人之後也是如此,而他們通常會找到替他們付代價的人。
「不忍用仗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,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」(箴13: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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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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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必須擁有我們的思想,對它負責。思想與情緒有很大的關連,情緒影響思想。同時,我們不能為別人的思想負責。如果別人對我們有或好或壞的想法,我們必須接受。我們可以試著影響,但我們不能控制。我們必須給人自由想他們要想的。當酗酒丈夫的妻子拒絕忍受他的行為,丈夫會認為她是背叛者。不論我們做什麼,人都會有意見。我們必須允許別人有他們的意見,不要想越界去改變他們。很多人不為自己的生活負責,他們認為我們不照顧他們是很壞的。我們必須允許他們對我們有負面的看法,他們要為自己的看法負責。我們絕不要為了別人怎麼說而擔心,但我們要注意我們對自己的看法。定罪自己的想法是不合聖經的。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」(羅8: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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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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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絕對不要和別人比,因為神造我們每一個人都很獨特。「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。」(羅12:6)。我們要留在我們自己的領土內,了解我們個人的能力。在這方面越界的,會有錯誤的自傲或自卑的危險。眼睛對手說:「我比你會看多了,我不是很偉大嗎?」或是,「我不能像手樣撿東西,我真笨。」我們也不要讓別人告訴我們,我們的能力如何。父母常犯這種錯誤。在我們真正所愛的人面前,不能以真我出現,是多麼痛苦的。如果我們所愛的人,不能重視我們的才能,我們通常會去迎合他們的期望,否定我們真正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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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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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當我們為別人做選擇,我們就越界了。
替人做選擇:每當我們把別人的選擇權拿走,我們就是在綑綁別人,我們把他們貶低為奴隸。
罪惡感:把人選擇權拿走的方法之一是罪惡感。每次當人說:「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?」時,他們在使對方為自己的選擇感到罪惡。
操縱:操縱是另一個拿走別人選擇的方法。例如:每次丈夫不做太太要他做的事,她就把愛收回。她用愛來操縱對方。她要綑綁他,使他沒有選擇。當越界者發現別人要回選擇權時,他們反而說這是「自私」。一個人有自己的喜好,這沒有不對,錯誤在越界者不看重別人的喜好,這是真正的自私:除了我們的希望,別人的希望一概不管。
要別人為我們的選擇負責:這也是越界。身為成人,我們永不可以因我們的選擇怪罪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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慾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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慾望正如感覺,它屬於我們界限內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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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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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們的時間、金錢、精力都有限,我們必須設限。
對壞行為設限:「當你醉酒時,我不會和你在一起。如果你選擇酗酒,我會離開你,直到你停止。」
對自己設限:我們必須適當的限制我們的身體、感覺、態度、行為、思想、能力、選擇、和慾望。有些人的限制太嚴格,他們未曾發現自己真正的容量。有些人的限制太少,又會過度自我膨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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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界限的徵狀:如果我們不清楚我們要對什麼負責、不該對什麼負責,就會產生以下的徵狀
沮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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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對控制者的恨意,轉入內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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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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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掌握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。他們認為他們必須做別人要求的每一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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怨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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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對所做之事怨恨,因為他們是出於「作難和勉強」(林後9:7)。他們常常為了符合別人的希望,作他們所不願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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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動的挑釁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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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位婦女不得不做學校的義工,她可能說好,然後以忘記會議,耽擱計畫,錯置物件作為消極的抗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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忽視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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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人總是把別人擺第一,甚至使自己受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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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混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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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認清自己是誰,別人是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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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處的困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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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的界限不夠好,以致他們不太能把自己和別人分開。他們害怕孤獨,因為他們內心沒有人。這些人並非無法與人相連,但他們沒有一種內在的相連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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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虐待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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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無法對虐待者設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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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害者心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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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人看自己為環境或別人的受害者。他們從來不為自己負責。他們否定任何的責任,尤其是關於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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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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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怨者將責任指向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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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分負責和罪惡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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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清楚界限的人,會對不該負責的事覺得有責任。像是別人的感覺、失望、和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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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分不負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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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容易忽視自己的「後院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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勉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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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遺棄之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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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得別人不夠慈愛、不夠關心。他們覺得自己是施予者,而別人是接受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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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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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限混淆的人,會感到沒有自由,有扭曲的思想,他們會避免人際關係,以逃避界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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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端依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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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來沒有真正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人,會以為他們不可能為自己負責。他們依賴別人替他們向世界交涉,他們傾向把自己和這個人融合。他們很怕分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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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秩序缺乏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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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自己缺乏清楚定義的人,常會缺乏方向和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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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食失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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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常轉向食物、藥物、酒精以麻痺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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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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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不愉快的事推到將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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衝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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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缺乏內在的結構。他們想什麼就做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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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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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內在缺乏組織,以致無法處理他們的感覺,或應付外面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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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迫性的強制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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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無法抗拒的衝動,去做無理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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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限的阻礙:過去的傷害與扭曲的思想
對自己的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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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別人的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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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神的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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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界限,所以我很壞。
我擁有自己的生活,所以我很自私。
我的需要不重要。
只有我的願望是唯一重要的。
我必須擁有每一件想要的東西。
我必須為別人負責。
我必須做別人要求的每件事。
什麼事不對都是我的錯。
沒有一件事是我的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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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說不,他們會恨我。
因為有界限,人會離開我。
別人要操控我。
我若對人有要求他們會討厭我。
如果我不讓他們快樂,他們會離開我。
別人應為我負責。
如果人不照我所想的去做,他們就是自私的。
如果人對我說不,他們是沒有恩慈的。
別人期望我符合他們的希望。
別人應為我的行為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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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不要我們擁有自己的生活。
神不要我們擁有任何一點自己。
神要我擁有任何我想要的東西。
當我對別人說不,神會說我自私。
神要我們允許別人對我們隨意而行。
神不要我追求我想要的。
神有絕對的主權控制;因此我沒有責任。
神不是干涉的神,祂並不參與我的生命。
如果神對我說不,祂就是不愛我。
神是饒恕的神,祂不會因我的罪管教我。
神只有限制沒有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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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限的技巧
得到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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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「你是誰」。找別人來幫助你盤存。你需要別人的回應,因為我們通常看不見我們那些地方疏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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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你是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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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感覺,你喜歡什麼,你想要什麼,你會做什麼,以及你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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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你不是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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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你不同意的,不喜歡的,不願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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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「不」的肌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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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抱怨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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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自己的痛苦負責,不責怪別人,是脫離綑綁進入醫治的重大步驟。停止抱怨別人,去面對處理。這並不是說,別人沒有責任,但我們自己必須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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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扮演受害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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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扮演受害者,好像別人強迫你似的。身為成人,你可以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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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屈不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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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自己設定目標,並付上持續堅忍的努力,去完成它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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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極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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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限有問題的人看自己不是主導者,而是反應者。他們的選擇是被動的,是對別人的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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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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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虐待行為設限。不要助長別人的自我中心和不負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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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有價值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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弄清楚你想和誰在一起,去什麼地方。決定你的價值觀,向目標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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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練自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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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可能擁有每一件想要的東西。也要小心走向另一個極端,對自己的希望設太多限制,以致失去自我。在滿足願望和控制願望之間保持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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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納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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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照著人們的本像接納和愛別人。如果你不如此,就是控制不屬於你的-別人。當人說不時,仍然愛他,讓他享有自由。只有這樣,你自己才會有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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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你需要分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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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所愛的人之外,發展你的興趣和分離的時間。分離是好的,會促進你的人際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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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坦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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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人不敢坦誠,因為他們害怕失去親密關係。事實上,坦誠使人更親密,因為坦誠加強人的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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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扭曲的思想挑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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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說真理叫我們自由。找出你的扭曲思想,依照真理而行;你會有新的學習,並會產生不同的果子。這是艱難的工作,需要朋友的幫助及神的靈引導進入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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